经济管理学院《MPAcc导师双向选择规定》

作者: 责任编辑:MPAcc 项目中心 发布时间:2014-08-04 浏览次数:

按照专业培养计划的规定,MPAcc新生在入校后三周之内需要确定指导教师,以便尽快制定培养方案,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为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分配指导教师工作量,尽可能使学生和导师双方都能够满意,特制定如下导师双选规定。

1. 按照当年入学新生人数和当年具备指导资格导师人数确定每位导师可以指导学生的上限,具体为:指导学生上限数=INT(新生人数/导师人数)+1

2. 双向选择前项目中心负责把学生基本信息发给导师,在网站公布指导教师基本信息,作为双方选择依据。

3. 学生可以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4. 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首先由学生选导师,如果第一志愿选某一位导师的学生总人数在上限范围内,则这些学生的第一志愿全部满足,导师没有选择权;如果超过上限,则导师具有选择保留哪些学生的权利,被筛选出来的学生可以满足名额未满的第二志愿导师。如果第一和第二志愿都无法满足,则给学生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将名额未满的导师信息提供给他们再次选择,直至全部完成。

5. 以上规定由MPAcc项目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