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1月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与送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MPAcc项目中心 责任编辑:MPAcc项目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12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东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华交研〔2014〕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定于10月底开展2023年1月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与送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查重与送审对象

       2023年1月拟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

二、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请各单位收集好以下材料于10月17日前交至研究生院2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代文豪OA邮箱,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1.电子版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模板(附件1)进行撰写,同时须隐去与作者及其导师相关信息的所有内容。文件须按照《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附件2)命名,并以PDF文档形式提交;

       2.《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附件3)纸质版;

       3.《学位论文查重送审自查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

        4.《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

三、查重要求及结果运用

        博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硕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会计硕士不超过15%)。如符合要求,论文可以直接送审;如不符合要求,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做出说明、形成处理意见(如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延期毕业、修改后再次查重等),修改后再次查重的,研究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后再次提交论文复查,复查仍不符合要求,论文不予送审。

四、其他要求

        1.学位论文查重和送审工作是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

        2.各研究生应严格遵循学术诚信原则及《防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暂行规定》(附件6)的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如发现学位论文涉嫌违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各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指导,及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力度,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4.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要强化对学位论文涉违反党的意识形态、党的方针路线等问题的审查力度,严把正确育人方向。

       5.为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相关学科导师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参与我校学报建设,指导研究生积极引用学报文章。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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