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学历为《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当年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有的有效证件。证明持证人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作为高校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的报到凭证,用人单位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和安排毕业生工作,政府机关单位和国有事业单位凭就业报到证到编制部门办理录用人员编制;结转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和户籍的依据;毕业生工作后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计算工龄起始时间的依据;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以后在职称评定和干部提拔中还要用到,一直到办理退休。
二、报到证签发
学校在6月中旬,根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报送至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统一在7月初左右将全省各学校报到证签发出来并由学校发放给毕业生。
三、报到证的改签和补办
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和报到证遗失补办的手续,采取邮寄办理或由学校老师集中办理的方式。请需办理业务的老师和毕业生对照以下业务指南,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单位,并附上联系方式及详细回邮地址,业务办理完成后我办将以EMS邮寄(到付)的方式寄回。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791-88556969,可邮寄办理的业务如下:
(一)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改签手续(按毕业时间顺延24个月计算,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报到证》改签手续)
1.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凭原《报到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的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办理。
2.原《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
(1)需改签至新单位的,凭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函、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的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办理。
(2)需改签回原籍的,凭原《报到证》、原单位的解约函、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二)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省内高校毕业一年内毕业生(时限至毕业第二年的6月底前)可在江西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补办《报到证》原件,超过此期限的毕业生只能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效力等同于《报到证》原件)。邮寄地址:江西省高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处(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三楼办事大厅)收件人:刘老师 电话:0791-88556969
(1)凭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并附上个人信息及报到证遗失声明)
(2)1999届(含1999届)-2008之后的毕业生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的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材料办理。
(3)省内高校2009届以后(含2009届)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办理,可关注“江西微就业”微信服务号自主办理,申请办理信息正确填写后,系统将在1个工作日后自动回复办理结果。报到证遗失证明电子证书下载后,请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再交用相关用人单位。
(4)1999届之前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另需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之一即可办理。
①盖有原省教委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分配花名册。
②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盖有省高、中招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花名册。
③当年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来源:华东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