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将在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这两个类别分别进行招生,具体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可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
三、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我校有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报名
1、网上报名
2013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缴费、照相
考生须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同时需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会初步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六、初试
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地点:各报名点指定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七、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14年4月中下旬,根据当年国家基本分数要求,确定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处 (或相关学院)将发函通知(或电话通知),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定。
八、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初结束。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基础学制3年。
十、有关注意及说明
1、上述简章内容如与国家发布的有关201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根据国家规定,2014年我校录取硕士研究生将取消公费制度,但我校同时配套研究生资助体系,整体资助力度将超过原有公费模式。具体奖助体系文件请近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另外后续相关招生信息也将在此处公布。(http://yjsc.ecjtu.j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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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7046600 联系人:朱老师、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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