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学术报告活动必修环节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 责任编辑:MPAcc 项目中心 发布时间:2012-09-01 浏览次数:

  我校各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均设置了“学术报告活动”必修环节。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5次以上学术活动,其中本人进行正规性的学术报告或学位论文阶段性报告1次以上。每次参加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提倡参加跨学科学术活动。

      提交答辩申请前,研究生汇总各次参加学术活动的总结报告,填写本人参加学术报告活动汇总表(可从下载中心下载),交导师审核后,由导师按两级分制评定成绩。

      研究教育督导组负责对“考评依据”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时,对相关人员按考试作弊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造假同学的“学术报告活动”必修环节成绩记为“不及格”,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已答辩的,不能授予学位。